辦理股務事項

申請需知

【使用說明】
為服務代理公司之股東辦理各項股務事項,提供線上股務作業申辦表格查詢。請多加利用網路先行填寫並備妥相關文件印鑑,不但省下臨櫃辦理時間,部份亦提供傳真辦理作業。
發行公司公司債辦法、發行公司公開說明書、發行公司年報以及股東會議事手冊等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表格下載

公開及未公開發行公司發行無實體股票過戶

具備文件

  1. 出受讓股東雙方原留印鑑(若已於附件二673申請單蓋妥原留印鑑;免附)
  2. 新戶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法人附變更登記事項卡影本)(舊戶免附)(附件一)
  3. 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異動申請單(附件二)
  4. 證交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附件三)或完稅證明

注意事項

  1. 受讓者為未成年股東需加附國稅局支付價款證明及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身分證及印章。
  2. 外僑及外國法人檢附投審會核准函,外國法人加附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
  3. 未上市櫃股票買賣,應由代徵人於買賣交割之當日,依成交總價額按千分之三代徵稅款,並於代徵次日(買賣交割日二日內),填寫繳款書向公庫繳納即完成報繳。
  4. 證交稅單內有關證券出賣人及買受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買賣證券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股數、每股面額、每股成交價格、成交總價額及應納證券交易稅、是否為二親等勾選等項目,應逐一正確填寫,不可塗改及疏漏。
  5. 法定代理人為父母雙方,故未成年者之印鑑卡需蓋上父母及小孩的印鑑,另附上父母雙方的身分證影本及小孩的戶口名簿影本;若只留存一方印鑑,則另一人需填寫同意書。
  6. 標示 號處由本公司提供之書件,印鑑預先蓋妥者免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