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股務事項

申請需知

【使用說明】
為服務代理公司之股東辦理各項股務事項,提供線上股務作業申辦表格查詢。請多加利用網路先行填寫並備妥相關文件印鑑,不但省下臨櫃辦理時間,部份亦提供傳真辦理作業。
發行公司公司債辦法、發行公司公開說明書、發行公司年報以及股東會議事手冊等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表格下載

股票掛失

具備文件

  1. 印章(舊戶為原留印鑑)
  2. 治安單位出具之報案或報備證明書
  3. 股票掛失申請書
  4. 買進報告書或成交單(已過戶股票掛失免)
  5. 證券商出具之股票號碼交付清單(已過戶股票掛失免)
  6.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舊戶免附)
  7. 印鑑卡一張(舊戶免附)

詳細說明

  1. 已過戶掛失之股票號碼可向本公司查詢。
  2. 辦理後應向地方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並將聲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送交本公司。

撤銷股票掛失

具備文件

  1. 原留印鑑
  2. 股票掛失撤銷申請書
  3. 撤銷股票掛失公示催告聲請狀副本或撤回除權判決聲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影本(尚未至法院辦理公示催告或除權判決者免,但需檢附治安單位撤案證明書)

詳細說明

  1. 若已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應先向法院撤銷公示催告,連同撤銷公示催告聲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影本送交本公司。
  2. 若已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應先向法院聲請撤回除權判決聲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影本送交本公司。

補發掛失股票

具備文件

  1. 原留印鑑
  2. 法院之除權判決書及影印本二份
  3. 股票掛失補發申請書
  4. 加蓋原留印鑑之委託書(自然人委託他人辦理補發時需附)
  5. 加蓋原留印鑑之申請函(法人股東申請補發時需附)

詳細說明

  • 自然人親自辦理股票遺失補發者,上述4、5項免附。